November 1, 2023
Source link: Corphub ( https://shorturl.at/govDE )
歐盟的第8條規定針對環境、社會和公司治理(ESG)基金目前管理著約6萬億美元的資金。投資者對缺乏透明度和潛在的漂綠行為越來越擔憂。漂綠是指將金融產品或一般投資表現得具有環保、綠色或ESG特徵,而實際上並非如此。換句話說,此類誤導可導致金融產品的誤售,對尋求支持環境或綠色投資機會的投資者造成傷害。
根據《可持續金融披露條例》(SFDR),第8條和第9條產品是什麼?
SFDR第8條,即「合同前披露中促進環境或社會特徵的透明度」,是指滿足以下條件的金融產品:
a) 推廣環境特徵或社會特徵(或兩者的組合)
b) 此外,它必須體現良好的企業管治,例如:
-健全管理結構
-僱傭關係
-員工薪酬
-稅務合規
如能滿足以上兩個要求,該金融產品可以被視為「淺綠色基金」。
SFDR第9條,則為「合同前披露中可持續投資的透明度」必須具備可持續投資目標,包括:
a) 為環境目標作出貢獻的經濟活動,並包括關鍵的資源效率指標,包括能源利用及可再生能源
b) (或)為社會活動作出貢獻的經濟活動,例如:
-解決不平等問題/促進社會凝聚力
-社會融洽和勞動關係
-對人力資本、或經濟上或社會弱勢群體的投資
c) 參考「不造成重大傷害」原則和主要負面影響指標(14個以上)
d) 遵循良好的企業管治
一旦滿足以上要求,該金融產品可被歸類為「深綠色可持續基金」。
第8條基金的現狀
理論上,第8條基金理應促進ESG目標,但投資研究機構Morningstar的新數據顯示,這些基金中約有三分之一並不以可持續投資為目標,令人懷疑一些基金經理在沒有滿足嚴格標準的情況下使用第8條作招徠,將其產品包裝成具ESG元素進行營銷。
彭博社報道,在上個季度,投資者從第8條基金中撤出超過200億美元,顯示出投資者的懷疑情緒;而可持續性指標最弱的基金則遭受較顯著的撤資。
投資者的懷疑情緒和撤資行為,間接顯示市場正質疑SFDR的有效性,使全球最大的ESG基金市場陷入困境。歐洲證券和市場管理局正在考慮對使用「ESG」和「可持續」等字眼的基金提出新的最低投資要求。一旦落實,大約80%的第8條基金將不符合可持續性條件。一些基金經理正在採取行動,以防止基金產品被指為漂綠。彭博社引述分析人士估計,目前有約一半的第8條基金經已排除化石燃料,而一年前這一比例僅為20%。
對比第8條和第9條,為什麼其中一條比另一條更加「穩定」?為什麼大量資金從第8條基金撤離?
第8條為基本環境和社會因素定下最低要求,使金融產品相對容易滿足其標準。這卻為漂綠打開了一扇門,即產品可能會作出誇大或虛假聲明,利用「第8條基金」的正面標籤效應,而實質上並沒有進行可持續投資。
下表試圖比較兩種基金:
| 第8條 | 第9條 |
目的 | 推廣淺綠色可持續基金 | 推廣深綠色可持續基金 |
基金類型 | 優先考慮部分ESG因素的可持續基金 | 優先考慮ESG因素及正面的環境和/或社會影響的可持續基金 |
要求 | 採用最低要求的環境和社會因素,為基金將可持續發展納入其策略提供起點 | 更嚴謹的標準及義務,確保基金對可持續投資作出更全面、更具誠信的承諾 |
可持續投資 | 必須建立可持續的投資目標 | 必須設定可持續投資目標和參考基準 |
獨立驗證 | 獨立驗證並非強制要求 | 基金必須對其可持續性聲明進行獨立驗證,提供額外的審查並減少漂綠的可能性 |
好處 | 意識和教育:提高對環境和社會因素在投資決策中重要性的意識,促進可持續性議題的更廣泛理解 | 增強投資者信心:更高的標準增強了投資者的信心,確保基金通過更嚴格審查,並真正致力於可持續實踐 |
SFDR的未來是不確定的。Morningstar Sustainalytics的一項調查發現,一半的市場受訪者希望使用清晰的標籤系統取代目前的結構。近40%的受訪者只希望在引入新的最低標準時保留第8條和第9條,只有7%的受訪者希望保持現行制度不變。
總體而言,投資者無論是否優先考慮ESG,透明度仍然是關鍵因素。雖然SFDR很大機會作出更改,但市場亦不乏警告的聲音,認為業界不應假設改變會帶來好處。第8條基金較低的門檻或會帶來漂綠風險,投資者因此必須進行徹底的研究和審查,以確保其投資符合其可持續發展目標。
本文由THINK ESG LIMITED企業可持續性發展研究員陸祖賢先生撰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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